关于做好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罗浮山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0〕29号)和惠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惠市教人〔20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0〕29号)的要求执行。
二、评选推荐名额
为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做到优中选优,要求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评选特级教师工作要坚持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以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
2、要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与审查。对师德表现失范,特别是存在体罚学生、校外有偿补课办班等有损师德行为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3、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推荐考核工作。要坚持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选拔,宁缺勿滥。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将严肃查处。在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期间,县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6297787、6297805),接受社会各界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监督。
四、申报时间要求
这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程序,并务必于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教育局人事股501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叶灿光、王绍珍。联系电话:6297805、6732251。电子邮箱:rsg501@163.com。
2、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申报表
3、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推荐表
4、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情况简表
博罗县教育局办公室
一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