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22 10:44:32

九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九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加大网上巡查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建立办案责任制。

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网络购物平台,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约谈、警告、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健康规范发展,限期整改不到位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停止其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