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校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自觉使用规范用语的意识,今天下午,我校举行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活动由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长卢昆明副校长主持,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活动。
推普员曾速老师首先向大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项法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
通过学习,老师们对“推普”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切实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国家语言文字的推广工作所肩负的重任。老师们纷纷表示:要从日常教学的点滴做起,规范自己的语言。
朱碧陶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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